他洗澡,被他偷含住阴茎……
一名29岁男子前往健身中心运动,盥洗时被人偷偷“含”住阴茎,他虽报警逮捕涉案的陈姓男子,但被害人被性侵害后担心得爱滋病,前往台大医院检查是否感染性病,还在自认的“黄金48小时”内自力救济,向医师索取大量的抗爱滋病药物服用,之后并向精神科求诊,想洗刷被同性性侵的心灵阴影,接受长达一年的门诊治疗。
本案经台北地检署侦结,上午依妨害性自主罪将陈起诉,台北地检署指出,性侵害构成要件,只要违反当事人意愿就可以处罚刑责。
起诉指出,家住台北县的陈嫌身体壮硕,今年32岁,是专业设计师。去年某日晚间,陈在台北市某运动中心游泳池发现被害人泳姿优美,长相俊美,心生爱慕之意,趁被害人在沐浴、满脸涂满沐浴乳时,拉开沐浴间隔间的塑胶帘幕,用力摸被害人臀部一把。
陈在狭小的沐浴间求爱,希望可以试着交往,由于被害人是异性恋,当面回绝陈的追求,陈被拒绝后,仍不死心,有一次他趁机抢下被害人的手机拨打自己的电话,取得被害人的手机号码后,如获至宝。
今年初某日下午,被害人又到该运动中心,陈看见心仪对象现身,等他游泳上岸,再尾随他进盥洗室,这回陈的动作更辛辣,直接蹲下用嘴巴含住他的生殖器,由于力道过猛,被害人害怕被咬破皮肉,用力推开陈嫌,还来不及换装,就穿着单薄的泳裤报警。
被害人说,陈性侵他之后,还不断打电话骚扰他,造成生活上极大的困扰。陈被传讯时对摸人屁股涉嫌性骚扰、含人下体涉嫌性侵都承认,但摸屁股犯行逾告诉期,检察官上午只将他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