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起诉孙海英?
——兼论基督教思维谴责同志的“小骂大帮忙?”
有人说,你们这些批评孙海英的人都没说在点子上,因为他是基督徒(暂且存疑),这才是他炮轰同志的思想背景。还有人猜测他的军人背景、革命思维使得他以这样的方式燃烧。很有意思的是恰恰是这两个背景构成现在以及今后中国同志解放所面临的两大障碍——基督教和革命的意识形态(还有传宗接代等这样的意识形态等)。不由得想起王小波的一句话:“革命对性欲的影响就像肝炎对食欲的影响。”我要再加上一句话:“这样的说法是侮辱了肝炎。”明清两代同性恋文化的繁盛在革命“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淫威下花果飘零,一直到网络时代到来以后才开始重新接续上这样一个过程。但是,我依然认为,孙海英背后站着的可能不是“石光荣”,而是“上帝”,那些话分明像是来自《圣经》,而非《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件事情也可能是一个隐喻,当革命的战火硝烟已经不得不让位给世俗的袅袅炊烟的时候,能够压抑人们激情的最大意识形态,只能从宗教那里来。
“人类历史上有的是依据。你往上追溯一下,人类所有历史里边,同性恋就是犯罪。甚至骄傲、撒谎都是犯罪。我觉得人不管犯什么错,只要改了就行,栽在里面很痛苦的。”显然,这个罪是宗教“sin”(罪孽)意义上的罪,而非世俗“crime”意义上的罪,由此才能理解把骄傲和撒谎都看承是罪,典型的似乎还有嫉妒、做伪证陷害人、通奸之类的什么摩西十诫,什么七宗罪。在这个意义上,接受采访的律师说什么中国刑法没有规定同性恋为罪,这的确是有点鸡同鸭(丫)讲,显然孙哥哥指导我们翻阅的不是人法而是神法,不是人类的实在法,而是他的自然法。但是很要命的是,他似乎也神神叨叨的不说破是出自信仰,为什么?因为基督教信仰在公共论坛上没有正当性?因为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而有所避讳?总之,他口口声声我有证据但就是不能向大家开诚布公,那种天人交战的左右彷徨,那种世俗身份和精神信仰的进退维谷,真真的让我——一个经历过同性恋倾向和异性恋主流左冲右突的人,感慨系之。
尽管他的发言有基督教背景,但是我仍然认为世俗意义的回应是有意义的,因为首先,他很谨慎的没有说出自己的信仰,尽量不以神义论为论据,这是符合公共论坛的论证规则的,否则各自从信仰到信仰,那只能是各说各话,在公共论坛上复制“诸神不和”;其次,他的发言引发了同性恋在中国罪和非罪的回应,由此引发了关于97年新刑法废除流氓罪关于鸡奸规定的“普法宣传”,这真是一次大好的时机,让中国的同志们清清楚楚的知道,“非罪化”了,“鸡奸”(很多人一看到奸就是强奸,其实有强奸就有非强制性的“鸡奸”)无罪了,这绝非没有意义,在童老师的采访中我们得知,仍然有很多同志生活在流氓罪的阴影之下。孙海英的话普及了这样的常识,他挑起这样的论辩,将使得更多的同志卸掉担心惩罚的心理压力去犯他说的那种罪。黑格尔曾经说过,恶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所以不经意间,历史的神选中了孙海英充当了这样的角色,仿佛这是一出同志革命宣传的活报(火暴)剧,他只不过做了一个反面教材,他演的太好了,一次发飙不行,还要再来一次,要不我们鼓鼓掌,让他再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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