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触犯法律的同性行为
某些同性性行为会因为触犯刑法而构成犯罪,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涉及的罪名如下:
1.聚众淫乱罪
97年3月新修订的刑法不象有人所认为那样,取消了流氓罪,而是将其分成更加具体的新罪名。刑法301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这其中的淫乱备多数学者认为应该包含同性淫乱。聚众指3人以上(含3人)。所以,多名同性间的集体性行为是可以构成聚众淫乱罪的。说明一点,法律处罚的是其中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首要分子指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多次参加”指参加3次以上(含3次)。
2.猥亵儿童罪
这同样是从流氓罪中分离出来的新罪名。“猥亵”行为既可以强制手段实施,也可以非强制手段实施,如利用儿童的年幼无知和好奇心里。“儿童”指不满14周岁的女童及男童。刑法237条规定,犯本罪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3.故意传播性病罪
刑法360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其中卖淫指以赢利为目的的与他人性交的行为,包括向同性卖淫。“明知”是指有证据证明本人曾到医院就诊,被判断为患有严重性病;或根据本人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病;或者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被告人是明知的。至于是否故意向对方隐瞒自己病情,不影响本罪成立;是否客观上确实使他人因此感染性病,同样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4.组织淫秽表演罪
刑法365条规定:“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是否严重,根据组织淫秽表演的规模、次数及所造成的后果认定。
某些同性性行为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或者其他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即治安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拘留和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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