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明朝时期的性开放及同性恋盛况
有学家说:“男女双方相互爱慕,结合联姻,无功利目的,纯是出于人之本性。我将戏曲作品关于这一类的描写称为‘情性型婚姻描写’。在这些剧作中,描写的重点是男女双方的情与性,因此除了对真情的描写外,还多有对性的渲染。最典型的就是《牡丹亭》,例如这几句:‘这一霎天留人便,草藉花眠。则把云鬟点,红松翠偏。见了你紧相偎,慢厮连,恨不得肉儿般团成片也,逗的个日下胭脂雨上鲜。’”
自1598年始,上承“西厢”,下启“红楼”的《牡丹亭》,以其对“男欢女爱”的大胆演绎,400多年来不绝于舞台。
那一阕艳曲——“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遍赏心乐事谁家院。”曾让《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不觉心动神摇”。至今,“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仍会被一个普通的中国人借来“思春、伤春”。
晚明的社会风气,以蓄养昆曲家班为时尚。流波所及,使得昆曲大盛,而男旦也风行一时,并兼营妓业。据说,某当红男旦一夕的侍寝之价,比名歌姬还要高出一倍。
这也使同性恋现象在晚明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盛况。上自帝王达官,下至贩夫走卒,争相趋之。“明末四公子”之一的侯方域,就颇解音律,曾买下梨园小厮吴某,亲自指授。主仆二人的关系,更接近于同性相恋。
此一社会现象,亦同时出现在文学作品中。如晚明王骥德写有南曲《男王后》,清初有同性恋题材小说《弁而钗》和《龙阳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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