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明代时期的福建 男风特别兴盛
这种“契兄”、“契弟”的关系,不但为当时当地的道德、法律、风俗、习惯所认可,而且权利、义务关系也很明确,这就是“契兄”受到“契弟”父母的爱护和尊敬,像他们的女婿一样,而当“契弟”到了一定年龄要与女子结婚时,“契兄”就要在财力上予以支持。
当时福建地区男风之盛行也有一些特殊原因,一是地处偏僻,贫民多以淫业为生,例如当地的剃头师傅也兼经营变相男倡,并利用学徒为业。
清代谢章的《赌棋山庄笔记》云:
“福清之渔溪,孔道也,而风俗极靡,丛剃发者,辄蓄成童以下,教以按摩。客至,进献其技,倚人身作忸怩态,其龌龊贪婪最甚,真恶习也。而流妓亦鲜佳者,且年多在三十以外。墙壁或题句云:老阴与少阳,乱掷金钱卜。”
当时,福建还有一个“贱民”的阶层,叫蜁民。“传蜁民为南方夷也,从前闽省乃乌诸国,到汉人进闽,他们战败无处可归,相卒入水。或云为蒙古民族,南迁闽、粤二省,元朝时甚有势力,元初宗族子弟同帝至闽不归而留,到处横行。元亡,失势,闽人屡战屡败,至驱迫落水,习操水上。”这些蜁民被视为奴、优、隶、卒一类的下贱人,他们生活在船上,夜晚不行驶时,男的做男妓,女的做妓女,对此也不以为耻。
所以,男风表面上看是一种社会风气,但其中有许多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原因,它甚至和阶级压迫、民族压迫连结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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