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之情在明末清初由盛转衰
从同性恋的角度看,同性恋在明末清初的由盛转衰体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同性恋在婚姻制度中的地位并没有因为男风的盛行而发生任何改变。男风以迷恋年轻男色为核心,享乐性和短暂性是其特点。同性恋盛行百年,却没有形成一个社会力量,或形成以同性联姻为主的家庭模式,也没有出现一套让同性恋关系渡过生老病死,天灾人祸的机制。所以即使参与的人数不少,但与异性婚姻相比,同性恋仍然脆弱无比。
第二,男风依附享乐主义而旺,但同性恋没有及时与享乐主义脱钩,为以后的衰落埋下了祸根。追求个性解放和情感宣泄的享乐主义是诱人的,但我们不能忽视其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色彩。原因很简单,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而享乐不仅需要有物质基础,而且消耗精力。明末的享乐主义助长了腐败,加强了剥削,所以之后的保守派儒家学者将明朝的灭亡归罪于享乐主义是有一定道理的。享乐主义在现实的生活面前有着致命的弱点,当同性恋随着个性解放的享乐主义兴盛之后,没有与之脱离而形成自己的一套行为规范,享乐主义的膨胀导致王朝覆灭,与之共生的同性恋也免不了受到清算。
第三,同性恋规模扩大了,人数增加了,但是缺乏自强机制,同性恋往往成为社会运动的牺牲品。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一个狮子肥壮倒也无妨,但一头羊肥壮起来,可不是件好事。同性恋没有克服自身致命弱点的时候,男风兴盛,招引了统治者的注意,使自身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相比之下,古希腊的斯巴达同性情人军团在保家卫国方面创下了丰功伟绩,在这种环境下,同性恋受到社会的宽待以至赞美,可谓实至名归。
从文明发展上看,同性恋在中国受到压制是中华民族百年悲剧的一部份。康乾盛世时,中国国力十分可观,但政府没有把注意力放到对外交流,学习别国的先进思想和科学技术上,而是固步自封,耗费大量的精力来维持过时的礼教,同性恋也成为他们政治短见的受害者。
政者失策而酿成的大祸泱及了整个中华民族,使中国一再落后于历史的前进车轮。类似于日本历史上的明治维新未能在华夏大地出现,洋炮轰鸣下姗姗来迟的戊戌变法也不幸胎死腹中(当时康有为提出的婚姻法包括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内容)。五四运动提倡向西方学习,但同性恋研究方面却拾来了病态说的牙慧。与此同时,源于基督教文明的“同性恋恐惧症”也随之而来,正好与“三纲五常”合拍。于是,落后医学和过时道德对于同性恋的双重压制,而今却成了“中国特色”。
一个没有信心的虚弱社会,总是首先想到控制民众的言行,包括控制他们的性行为。清朝立法禁止同性恋的举动,表明了统治者缺乏自信,也预示了以后的国势衰落。
作为同志的我们也应该学习和借鉴前人,在勇敢地追求爱情的同时,探索出一条能让同志生活方式长期生存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