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抱抱我(6)
那是一个秋雨绵绵的午后,空气中有一股凉丝丝的腥味和霉味,夹杂着女人内裤的臊味,街道两旁的法桐上漂浮有层层厚厚的雾霭,路面上湿漉漉的一片,阴沉沉的天,仍一刻不停地飘着雨丝,几个零星的面目模糊的行人的脚步声,敲打着空旷的马路。
我和林枫像两只无所事事的,手脚痒痒的老鼠一样,踏着湿地小跑一阵,停一阵,嘻嘻哈哈的,我们都衣着古怪,哼着另类的歌曲,林枫指着一个掌伞的女孩群下比男人还粗壮的腿,嘲笑个不止,毫无忌惮的议论着,那女人莫名奇妙的看着我们,不知所以然。
我们像两个无父无母流浪粗俗的野小子,更像两个没有教养的小流氓,林枫是一个还算帅气有很可爱的大男孩,大我半个月,我们在本市同志会聚的公园认识的,当时。我在被一个讨厌的丑陋男人,一直缠着我不放,我正想办法想甩掉他,一个和我年龄和我相仿的大男孩正坐在厕所前的一个石头上,瞟着每一个从厕所出来的男人。不住地抛眉眼!
他看见我时,就对我坏坏地笑,对我使个颜色,我顿时,大胆走向前去,和他拥抱了一会,吸了吸他的嘴,告诉他我的困境,他回头看了看那讨厌的老男人,说:宝宝,老婆,我想死你了,你去了哪里了?我也配合,装作和他关系不一般,他老男人瞪了我们一眼就离开了。他走后,我们就坐在那里聊了很长时间的天。他说他在大街上看见过我,说在同志聚集的地方看见我和一个老男人在一起,我知道他说的老男人肯定是老李!
后来。他告诉我,他一看,就知道我是同类人,在圈里混久了,就有很嗅觉是很灵敏,这种人大多都很帅气得的不可思仪,或者很清秀,有很高的智商大多人有很强的艺术天分,许多人混迹于娱乐圈,他们有很强的创新意识。应该说他们为艺术的开拓起到很强的作用,达芬奇天才大家都有领落,米开朗琪罗的魅力也是很大的,张国荣的演技大家也都知道。这类人是很感性的,很容易伤感,心也很脆弱。他们是矛盾的个体。
他说我长了一双很会勾引人的眼睛,看人的时候,眯眯的,还有我的我的说话的时候,轻轻的,柔柔的,听起来很容易使人产生情欲,想入非非,说我骨子里满是风骚,说我走路时,充分体现,尽管我看起来很文雅,平静,他说他见的人多了,什么也别想瞒过他的眼睛,我暗自佩服他惊人的眼光,和丰富的经验。
开始,他告诉我他来自宁夏,工作放了假,就出来旅游,想散散心,他也不多说他的身份和家境,我也不便问,在圈子里。每个人都怕遇上麻烦,都不想公开自己的身份,对自己的情况加以回避。根本别指望圈里的朋友告诉你实话,两个人见面相中,想做爱,就可以在宾馆欢乐。
性交是很频繁的,一夜情的是这种人的主要性交类型,口交肛交是主要性交形式,出去时安全套,润滑油是必不可少的。和林枫交往了几次我发现他人很实在,很真诚,我们有一种兄弟般的默挈,后来,渐渐我们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我们一起逛街,一起去笛厅跳舞,他去勾引男人,我帮他放风。
后来,我惊奇地发现,他在住宾馆的房间里,床下的垃圾桶里扔有无数个流着白色乳夜的安全套,和包裹里放有女性飘逸的红棕色假发,和一些粉脂,眼影。眉刷女性用的化妆用具,很多别致的女性时尚衣服,裙子和胸罩,还有红色高底高跟鞋。
他看我在迷惑,就不在隐瞒内情,他说他是卖的,他说他白天到各个城市的同志地点勾引同志,然后到宾馆和旅店干事,夜晚,老早,就画妆,装扮成美少女混迹于各个娱乐场所,如夜总会,笛厅,酒吧和有身份有钱的男人跳舞,打情骂悄,等那些好色有钱讲面子的男人们为他们挥霍重金后,他就会想办法脱身。
当他化妆后,站在我面前,我吃惊极了,嫣然一个美女,楚楚动人,娇艳欲滴,含羞脉脉,真是美色可餐,我欣喜吃惊地看着他,转着圈看他,太美妙了。十足的女人味,那步子。和声调,绝对看不出一丝破绽,难怪这样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子,愿不得男人愿意为他一掷千金,也在所不惜。
我对他有一种深深的崇拜,说不出什么原因,他的美貌的他的迷人的舞姿,还有他的智慧和勇气,甚至他的风骚和浪荡也魅力无穷,对于他的生活方式,我并不讨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一些事是没有对和错的,我们只是兄弟,我知道我不会无知地去否认别人,那是一种无知的表现。
从此,我想一个跟屁虫一样整天跟在他后面,像一个小尾巴,我们是一队死党,他最近勾引上一个老外,我在一边作为他的弟弟出现给他当翻译,因为我的英语特别好,他勾引的那个外国人,是南非黑人,在英国大学毕业后,在南非3年,就来了中国,现在在本市的一所大学任教,那南非人对他很好,要他做他男朋友,在商厦为他买了好几身比较昂贵的衣服,经常带他去吃麦当劳,我也常在身边凑一份。
我时不时,警告林枫,当心被传染上艾滋病,非洲是爱滋病的故乡,万一传染上,你小子可就玩完了!他笑着伸了伸舌头,说他说老江湖了,对于这个问题,他比谁都机灵,比任何人都小心。他说他上次把那个黑人咂爽后,那黑人JOHN就很大方地给了他900美金,说是零用钱,还要求林枫赶紧搬进他豪华别致的小楼阁里,和他同居,我接着笑道,那很好吧你变成金丝雀了,不要再到处奔波了。
林枫不耐烦看着灰蒙蒙的天:天这个样子,谁会有心情出来呀,我今天看样子是挂不到人了,那么今晚,我就得去找那个非洲人了,林枫在一个电线杆下面的一个蓝色公用电话亭下,噼噼啪啪拨着一连串的电话数码,他亲热地很JOHN寒搀会儿,我站在离他6米开外的法桐下,树上的水珠滴落了我一身,望着他湿漉漉的灰蒙蒙的身影,心想,或许,在别人眼里他只是一只诱惑着苍蝇的一样腐朽,烂臭的东西,迎接着无数人厌恶的目光,多少年后,他青春不在花儿凋谢……
又一阵凉风吹过,无数晶莹的水滴,掉落,发出辟辟的声响,整个城市湿漉漉的,静默着,像是隔着玻璃的另一个古怪而令人窒息的世界。
我们在雨中慢走,谁也不说话,各想各的心事,蓦然,一个很熟悉的身影,从我身边走过,我看着他怔了一会,突然想起来,他就是我很郝童哥死后,我痛苦不堪的日子里接触的人,一个绝望的晚上,邀请我喝咖啡的沈先生,我想和他的那一夜,还有他留下的几百元钱,还有我昏迷醒来身下的一片血迹。
我加快了脚步,喊着他,他移开伞,回头吃惊地望着我,不安地看了看四周,脸突然沉了下来,说:你……你……你是谁?我不认识你,我从来就没有见过你这个人,知道吗?我紧张地说:我们那晚在咖啡馆认识呀,沈先生……我们那晚聊的很开心……哦……你这人,有病吗?我说过,我从来不认识你,我根本没有见过你个人,对不起,我没有和陌生人说话的习惯。他匆匆离去,我看着他远去的身影,委屈的泪水流了下来,心想,人为何变的这么快,人为何这样无情……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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