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佛弟子,也是男同性恋者
对我而言,深信与实行着佛陀的教法,就是对待一切有情众生,应怀拥平等与包容的态度,不该再另分出不同的标准视之,也了解到“业”的存在,是各各皆拥有,并无特别与另外的。也就是说,谁无“业障”,谁无过去生呢?既然这样,任一众生的存在,又有什么特别的罪过与不同的呢?
因此每每在佛菩萨像前,甚至在佛门中,我从未因个人的性倾向,而觉得有何罪过或矮下的感受,就必须忍受被以“业障深重”看待,更不会将这样的借口放在前面,当作自己修学佛法的障碍与限制啊!
我安心生活、工作、认同并实践一对一的伴侣关系,对于社会的事务也热衷关心,并不比一般人高低,但为何只因为我是同志,又身在佛门中,却不能公开?甚至就连私下的认同都极罕少。与一切众生相同,他人不应该,也不可以在性倾向上界分我。我更认为,任何一个独立个体,绝对有权利拿回对自我的解释权。是怎样的人,理应由个人负责与认定,不该是进入了佛门,就必须接受同为人身的法师或道场,来框定身分与认定修行成就与否!
在佛寺道场来去多年,从来没听见或亲睹过佛教法师,能真正以平等心看待同志,有的只是努力试图去改造或洗脑,使他们成为同一个模样的信徒,却不允许其独特性的存在。
直到初次与昭慧法师晤面时告知,她那不觉得特别的反应,甚至愿意对同志以身相挺,真令人感动!我认为每个人的生命,各有不同与丰富的特质而存在着,怎可以只因一个部份就论定全部,甚至以这与身俱来的性向去伤害他人呢?
后来知道多年前,在一个祝福爱滋的场合,佛教中只有昭慧法师去参与关切,然而环顾其它佛寺与法师们,面对其它小众族群,袖手旁观已是善待了,还能期待什么呢?
曾经期盼:同志族群在不受认同之下,可自组团体。个人修行个人担,我不相信依教奉行会行不上正道去。然在佛法基础都不足的众人下,怎可能有学习到正法与合乎佛意的机会呢,因此这样的机会很渺茫。同志佛弟子不但被佛教边缘化,也完全被孤立了。
并不想造成对立,然而想说得更清楚的是:众多佛寺与法师们,多不愿向少数族群靠拢,除了事不关己的心态外,更大的因由,不就在于亲近了小众,极可能去得罪了更庞大的信众?除了信施的问题,更有的是太多太多认定在信仰中象征神圣与道德的,怎么可能容许与被认定为“业重众生”同立佛前呢?
在台湾宗教界中,值得庆幸的是,1996年有几位同志基督徒站出来,成立了乔纳单团契,以勇敢的企图,愿与广大的基督徒对话,他们前后在杨雅惠牧师与曾传道师的领导下,成为了台湾北部地区同志基督徒的信仰聚会与牧养关顾。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