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同性恋人婚前下了杀手
13178.com 2008年06月23日

  大刘告诉律师,他知道小刘是11月23日登记结婚,12月15日举办婚礼后,内心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惧和不安。“我想摆脱这种恐惧和不安,但我也没有办法。”大刘称,为摆脱这种不安和恐惧,案发当天,他准备和小刘再谈一谈。

  “我们在我房间里,小刘说:‘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说:‘还不如我们一起去死。’他说:‘我们一个人两刀,看谁先死。’”大刘向律师描述道,“我们一起把手机电板下掉,我不清楚捅了他几刀,反正,他没有反抗就倒地了。”

  “看到他倒地了,地上有很多血,我想小刘肯定死了,就开始割自己的手腕和脖子,和他躺在一起。”大刘继续回忆,“过了一会儿,我听到隔壁弟弟家的打麻将声,怕被他们发现死不掉了,就跑到树林里躲起来等死。”

  “我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医院,旁边还有警察,我知道自己没死成,只有小刘一人死了。”离开会见室时,大刘表情痛苦地说,“我知道这对小刘不公平。”

  死者女友:接到陌生人劝退婚电话

  今年5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大刘的涉嫌故意杀人案不公开开庭审理。

  在法院的两次开庭中,提出20余万附带民事诉讼的小刘父母情绪异常激动。见到大刘戴着手铐走进法庭,小刘母亲失去控制,从公诉人身边冲向被告席,大声呼叫:“还我儿子,不把他判死刑,我就死在法院。”

  小刘的女友也向法庭证实,她与小刘订婚后,接到过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这个男人在电话中称,他是小刘的朋友,让她不要与小刘谈对象。后来,她还就此事问过小刘和小刘父母,得到的答复是:“这个男的在乱讲!”

  法院:同性恋故意杀人,死刑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大刘因与小刘同性间感情纠纷,持刀对小刘颈、胸等要害部位猛捅数刀,致小刘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对大刘所述与小刘相约自杀的情节,法院认为,从小刘案发当天购买结婚所需红纸,准备和别人打牌等积极筹备婚礼行为看,相约自杀的证据不足。

  8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大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小刘家人丧葬费等10万余元。

  记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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